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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发布时间:2024-08-07 19:03:12    浏览次数: 分享

近期,陕西省人社厅编写并发布《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2024版),不断加大政策力度、优化服务保障,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是实施基层项目。统筹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项目,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

二是补贴相关岗位。通过“三支一扶”计划公开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岗位工作,享受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享有公务员考录政策。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是优惠教师特设岗位。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方面,政策规定,对于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年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

四是优惠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方面,政策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卫国戍边、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8个专项服务,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五是优惠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指南》还明确,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定向招聘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并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等政策。

六是鼓励到社区就业创业。按照政策,高校毕业生在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就业、参加见习,或投身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时,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